莫某某甲供述称,罗某某通过何某某乙的秘书何某某甲给相关领导打招呼、安排接待之类的方式,就认识了一些县委书记、县长,通过吃饭、喝茶等,这些县领导也知道了罗某某与何某某乙的亲戚关系。在与白某某合作之前,罗某某就安排莫某某甲与白某某谈过合作的事宜,主要是由罗某某和莫某某甲负责找项目,然后交给白某某实施,白某某按照绿化工程15%、市政工程12%的比例给莫某某甲和罗某某“点子费”。在民事诉讼中,这种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又或者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由法院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罪入刑,明确构成虚假诉讼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见,进行虚假诉讼打“假官司”,除了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并受司法处罚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