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是“两新”工作的重要领域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一级巡视员邢海峰介绍了相关进展:截至目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污水处理、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及生命线工程配套设备更新等重点任务,已获得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此外,各地自筹资金400多亿元投入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国累计完成6400多座供水厂、污水处理厂、换热站、液化气充装站、垃圾处理站等设施相关设备更新;完成住宅老旧电梯、供排水设备、环卫设备、建筑施工设备、生命线工程等方面2100万套/件设备更新;完成建筑节能改造2200万平方米。沙丁胺醇是“瘦肉精”的一种。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发布的第250号公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列出的“β-兴奋剂类及其盐、脂”,就是指“瘦肉精”类物质。涉“瘦肉精”犯罪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养殖户法治观念薄弱,为逐利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与畜禽非法屠宰、销售脱离监管密切相关。本案就是一起不法分子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并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导致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向市场的典型案件。司法机关不仅对销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潘某栋、李某卫定罪处罚,还以非法经营罪对非法屠宰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的顾某国定罪处罚,有效打击了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的源头。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潘某栋、李某卫长期从事猪肉经营活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从私人屠宰点违法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对外销售牟利,致使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依法认定该二人具有主观明知。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正规的市场和途径购买畜禽肉类及其制品,还要注意查验相关肉类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标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