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今年以来,高新法庭已进社区、进企业开展了多次巡回审判,除此之外,法庭法官还走进校园,化身“法治副校长”,开展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的法治课堂;走进社区,联合社区调解员,进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巡回调解;走进企业,医“未疾”消“未病”,举办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法治培训,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提升广大群众、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规范意识及法律素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