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改革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必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破基数,打破支出固化模式。改革前,安徽各预算部门年度预算安排通常以上年预算为基数,向上浮动。改革后,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以“零”为基点,重新分配。省政府牵头清理重塑支出政策,清退25项、压减35项省级支出政策,预算项目数量下降22.4%,清退资金85.8亿元,为保民生促发展腾出更多资金空间。一年前,庐江县柯坦镇城池村还有大片臭水塘,想治理却缺资金。如今,田野、池杉、水库、民宿……吸引不少游客拍照打卡。这得益于安徽省财政厅统筹5亿元,专项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