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该案件为某公司诉张某追偿权纠纷,属商事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本息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不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息费过高且自身无偿还能力,不同意调解,要求开庭判决。诉前调解阶段未成功化解纠纷,案件转入速裁程序审理,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涉案金额不高,为简单金钱给付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