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快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件3人,向涉案10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纠正违法2件次,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省院“一案八查”工作制度,高质效履行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5件,其中办理民事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做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社区等单位,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帮信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授,走进校园30余所,受众师生6000余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