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上海市首例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履职,提前介入并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努力,实现了行政争议的案前化解,对促进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工作融合及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都有积极意义。行政复议机构一方面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的制度优势,由行政复议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申请人作出正确引导,围绕实质争议焦点帮助申请人依法寻求救济;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引导街道办事处在涉及困难群众权益的低保金变更事项办理中,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实际情况,避免机械适用相关规定,为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案在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阶段即达成和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复议为民理念的充分体现。此前,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根据不同的票价,采用阶梯式的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9名原告票款。比如,对于支付1299元票款的原告,被告应退还票款910元(比例约为原票款的70%),这也是该系列案件判决中的最高退票比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