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为某公司诉张某追偿权纠纷,属商事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本息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不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息费过高且自身无偿还能力,不同意调解,要求开庭判决。诉前调解阶段未成功化解纠纷,案件转入速裁程序审理,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涉案金额不高,为简单金钱给付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我丈夫从车上掉下来摔死,你们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款?”“他属于突发严重疾病猝死,不属于乘车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我们公司不能理赔。”前不久,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在大同市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处理中心吵得不可开交。新旺法庭调解员介入后提出建议,在没有尸检报告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调阅交警部门的讯问笔录,通过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的身体状况等记录,查清死因,再继续依法调解。根据调解员的建议,该起纠纷最终得以依法化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