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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检察机关与驻地政府、企业反复沟通,促进驻地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成立整改专班,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整改,湖南电力公司、衡阳通信公司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及部队单位实施拆迁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超高建筑物拆除39处,根据最终航行评估报告和飞行程序设计报告应拆131处建筑物已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杆线迁改方案拆除通信电杆66根、通信铁塔1座、高低压杆塔51基、烟囱1座、路灯25根,同时新立高压、低压杆塔39基、通信线杆17根,通信运营商业务已割接至净空管理区外的新建铁塔。2024年1月31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驻地市人民政府和部队对超高通信设施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相关拆迁安置点、环场公路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并按计划对其他不需要拆除的超高建(构)筑物进行降高或加装航空障碍物灯等工作。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到涉军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对下指导,不断完善军地司法协作,深化诉源治理,携手共建维护“最可爱的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以高质量司法助推新时代强军兴军事业。
文章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人民军队是党和国家的钢铁长城,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导全国法院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工作大局,秉持“涉军案件无小事”工作理念,从刑、民、行等领域多管齐下,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军案件,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强军兴军事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全面展现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国防、支持强军事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