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具体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作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在判决中明确,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就具体侵权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点击“数字敦煌”数据库,用户足不出户就能欣赏到高清的敦煌艺术数字资源;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让古画里的人物和景色动起来;考古盲盒、国潮文创受到喜爱,中国传统文化IP逐渐走向市场……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日益走进人民群众心中,古老的中华文明图景日益焕发新的活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