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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逐梦,法治护航。工布江达县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线,组织检察干警前往错高乡中心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既传导法律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又提醒青少年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死金牌”。活动过程中,法治副校长结合近年来县域未成年人犯罪趋势,透过对案件背后的“法”“理”“情”分析,警示同学们“恶不会按年龄判定,法不会向不法让步!”,向同学们传递“法不外乎人情”的态度和温度,引导同学们理解“法不仅仅停留于书本规则,而是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敲诈勒索是一个主观故意的行为,明明知道对方没有撞我,现在要去讹诈他,想从他身上来赚取钱财,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扶的问题上,是不乏敲诈勒索行为的,需要去判断是不是主观故意的,是不是有用要挟恐吓的方式去让对方来交出钱财,强迫对方,从而实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他有主观上和客观上的一些犯罪构成要件来加以衡量。如果确实能够证明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对这样的行为应该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不但对本人进行惩罚,也发挥法律的一般预防作用。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常学常新、常悟常进的过程,必须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培养“自觉的纪律”,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教育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抓好以案促学、以案促治。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紧盯“关键少数”、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等,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进一步锤炼坚强党性、优良党风、严明党纪。
以便民利民为根本,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派6家律师事务所52名律师为全区71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实行“律所驻镇(街道),律师驻村(社区)”的团队服务模式,设置村(社区)法律顾问AB岗,探索“线上+线下”“坐诊+巡诊”等多样化法律服务形式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聚焦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新业态新就业等群体,扩大援助范围,畅通绿色通道。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做好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培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