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军地检察机关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多家单位,对现役军人家属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辽宁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针对被救助人系现役军人家属、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进行联合救助,并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协作,开展经济扶助、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帮扶工作,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急难愁盼。开展联合回访,持续传递党和国家温暖,让现役军人安心投身国防事业。与军事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对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融合衔接,充分彰显军地检察机关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责任担当。2024年4月12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魏某某、周某某构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1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