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立法包括全国人大立法以及地方性立法,在确保立法民主化方面,每一份法律草案都会进行意见征求,具体的草案文本都要发给各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各级人大还会非常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蔡汾湘介绍,针对法律草案的内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安排实地调研,了解基层需求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征求意见。此外,还会通过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审议也不是一次性解决问题,有的需要二审、三审,以此充分保障发挥人民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召开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