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诉前阶段,坚持“调解优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统筹协调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各类解纷力量,构建大调解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二是在立案阶段,优化诉讼服务,开辟“爱心通道”,为老人和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三优先”服务,方便人民群众。三是在诉中阶段,坚持“繁简分流”,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简化快速处理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学校厂房等,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实现打击、教育、宣传、治理并重,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是在判后阶段,做好案件执行工作,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医疗费赔偿、小额债务清偿、当事人有履行能力等案件,督促履行职责,力争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缓解执行压力,实现当事人“纸上权益”的兑现。7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政治从根本上实现了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绝大多数人受压迫被剥削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跨越,这在几千年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实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伟大变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