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光明。在中核二二工作,对我来说是一段难忘而幸福的经历。”项目团队翻译希拉里奥表示,中国企业建起电站、铁塔,引入一流的电力设备和前沿技术,还提供了许多工作岗位。技工卡多索就在项目建设中跟着中国师傅学会了电焊手艺,提升了职业技能,有了稳定的收入。看到东帝汶国家电网等合作项目给自己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卡多索满怀深情地说:“我们都对中国企业心怀感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引入了法律援助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这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效能,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法律援助服务可以减轻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保障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原则。其二,一些经济困难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缺乏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申请人可以更准确、充分地表达意见、主张权利。其三,法律援助服务提升了行政复议的便捷性、公正性,有助于化解当事人不愿、不会、不敢复议的问题。本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行政复议实践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探索和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一是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覆盖行政复议全过程。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调解和审理等各个环节,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如行政复议咨询、代拟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等服务。二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衔接引导制度,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可以主动告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在进行调解、审理等活动时,可以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引导服务,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律师的沟通和合作,推动案件妥善化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