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的丈夫及子女认为,被告物业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管理人,在窨井裸露的情况下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致使田某跌落井内死亡,被告作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田某的死亡结果与被告物业公司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192050元(38410元×5年)、丧葬补助金52405.5元(104811元÷12个月×6个月);2、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