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24年2月26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吕某某提起公诉。同年3月11日,涪陵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黄某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43.6万元,责令黄某某、吕某某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2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城市管理理念的更新,“骑手友好社区”的建设也应不断创新和完善。比如,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配送路线和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骑手送餐效率和小区安全水平;可以建立骑手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骑手文明配送、规范服务;还可以探索建立骑手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平台,促进双方的理解和沟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