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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行为。侵害国防利益、损害军队战斗力的涉军犯罪,严重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危害国防安全。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着眼部队军事斗争任务现实需要,严厉惩处各类涉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国防安全稳定。近年来,个别地方单位和人员破坏军用输油管线、国防光缆等军事设施,擅闯军事禁区从事捕捞作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行为时有发生,危及军事设施安全和保密安全,影响部队官兵执行军事任务,应当依法予以惩处。此次发布的案例一,通过依法判处破坏军用输油管道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积极为部队挽回损失,有力保障了军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亮明了保护军事设施人人有责,破坏军事设施必被追责的鲜明态度。案例二是依法惩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法定从宽情节等因素后,对擅自闯入军事禁区且暴力阻碍军人登船检查的被告人定罪判刑,彰显了保护军人依法履职的鲜明立场,同时也贯彻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二)准确适用法律,客观公正履职。检察机关结合在案证据,认定被告人于某属于冒充军人骗取待遇,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在认定行骗次数与获利数额上,检察机关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于虽有入住记录,但酒店住宿折扣不属于军人待遇,也没有开具部队抬头发票的,依法予以排除。检察机关坚持惩教结合,促使于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依法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采纳。
本案系军地检察机关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多家单位,对现役军人家属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辽宁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针对被救助人系现役军人家属、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进行联合救助,并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协作,开展经济扶助、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帮扶工作,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急难愁盼。开展联合回访,持续传递党和国家温暖,让现役军人安心投身国防事业。与军事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对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融合衔接,充分彰显军地检察机关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责任担当。
本案系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犯罪的典型案例。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法律规定予以特殊保护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设施一旦受到破坏,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价值,还破坏了军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本案中,许某生为实施盗窃,采取破坏军用输油管道的手段,导致飞机燃油泄漏、输油管道被迫停用、直接影响部队日常训练,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同时,审理法院还注重弥补部队经济损失,依法责令许某生予以赔偿,并在判决后及时执行,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