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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深化新时代思政一体化建设,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天津市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高位统筹推动一体化理论研究和教学改革。同时,还在全国率先设立16个区与高校共建的思政课协同创新基地,组织全市1400余所中小学校与高校签约共建,联合开展课程开发、集体备课、教改研究等。
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处长闫鹏涛指出,上海的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终身教育研究紧密相连,具有“科研引领、实践创新”的特点,依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多领域的探索,并结合终身教育的数字化转型,形成了从基层社区到高校助力,从线下实践到数字化平台的全方位终身教育体系。据悉,上海还积极开展终身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开展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的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在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教育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科研成果。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北京16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情况发布会”,就强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恶意提出异议阻碍执行的情况进行介绍,对海淀法院惩治恶意异议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针对性提出综合应对举措。 三年多来,海淀法院共受理案外人异议案件1794件 “恶意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非法利益交换等手段,以提出执行异议为形式,掩盖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妨害正常执行秩序的非法目的,由案外人单独或是与被执行人串通实施的恶意行为。”会上,海淀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民鹏介绍。 随后,马民鹏通过介绍现行法律规定和目前司法实践中恶意案外人异议的表现方式,归纳以往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整治难题,对恶意案外人异议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系统介绍。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情况发布会”。 图源:海淀法院海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克力通报了海淀法院2021年至2024年9月期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情况和发展趋势。三年多来,海淀法院共受理案外人异议案件1794件,其中2024年已收案406件,数量呈略有波动但总体上升的趋势,但从审查结果看,异议得到支持的案件数量有所降低,2022年、2023年均未超过20%。 “无论是案外人异议还是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借名买房、借用账户、租赁权异议案件中支持案外人主张的比例极低,说明存在虚假或恶意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较大。”马克力提示。 防范和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案例一中,被执行人利用控股公司提出案外人租赁权异议,经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和多方取证后确定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存在恶意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处罚措施。 案例二中,某中介公司安排被执行人与两个案外人分别伪造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对拍卖房产提出异议,最终经执行法官交叉调查找到漏洞,认定三方恶意串通提出异议阻碍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案外人和中介公司一并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三中,执行法官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利用继续执行担保手段,破解处置困境,最终顺利执行房屋。 上述典型案例中,海淀法院运用不同惩戒和促进措施,有效防范和整治不同类型恶意提出案外人异议。从案件反馈效果看,恶意案外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受到了法律的惩戒,执行工作得以顺利推进,防范和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最后,海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金柯详细介绍了海淀法院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的举措。“在执行实施环节,我们将加强查控财产的现场调查,做实基础工作,不给案外人伪造居住、租赁占有等证据的机会;同时,畅通、优化申请执行人提供继续执行担保的流程。在执行异议审查环节,强化恶意异议识别机制,审慎审查案外人异议不符合常规的情况,并不断加强对于恶意案外人异议行为的追究力度。加强与立案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规范立案流程,严格核实异议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采取签署《诚信诉讼告知书》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恶意提出案外人异议的行为。”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