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湖南省郴州市全面梳理省级、市级部门单位安排到村(社区)的工作事项,编制“取消、优化、保留”三张清单,重点完善新增事项准入制度,整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力量,明确事项申报、审核、驳回、准入等程序,对确需村级组织承担的新增事项进行严格把控。目前,郴州市市级层面取消村级组织不应承担的工作事项50项,县市区同步取消县级安排的工作事项444项。 徐铭梽,北京大学博雅青年学者,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曾担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the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s Research, NBER)博士后研究员、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Harvard University, 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访问研究员。研究方向包括国际经济学,产业组织结构,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得到各类科研资助,独立主持多个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