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法院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切入点,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各地人民法庭探索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本期选取6个典型,介绍他们的做法,展现“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的生机和活力。对此,上海一中院认为,“分散精力,转移注意力”易造成失控,是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本质特征,认定某一行为是否会妨碍安全行车,应从这一立法本意出发进行判断。吸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驾驶员在驾车时的注意力,吸烟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也会影响其视线,同时烟头或烟灰掉落则容易使驾驶人因条件反射失去对车辆的有效控制,该行为导致的后果与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行为的危害性相同或更加严重,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故交警支队根据该项法律规定,对王先生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于法不悖,并无不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