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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切实加大英烈保护的司法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和修订,以法律为根基、部门规章为支撑、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烈士褒扬纪念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全社会崇尚英雄、见贤思齐的氛围不断浓厚。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专门下发通知,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英烈人格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强对烈属的司法救助和人文关怀等作出部署。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名誉、荣誉权益保护的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三就是其中之一。曾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多次针对牺牲英烈发布不实和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判决曾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亮明人民法院依法坚决打击贬损、诋毁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的司法态度,积极促进和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英烈、推崇英烈精神的社会风尚。
(一)依法打击各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行为人利用人民群众对人民军队的信任、爱戴,冒充军人骗取非法利益的各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主动挖掘与发现案件线索,结合此类犯罪呈现的新特点、新形式,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强化法律适用研究,依法准确客观认定案件事实,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军队、军人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一)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深挖彻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类监督线索,在涉军造假领域开展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在办理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件时,应重视数字检察工作,关注行为人冒充军人身份的主要目的,结合案件本身特征及所获取的数据信息,通过所搭建的涉军造假大数据监督模型,在相关领域开展数据碰撞比对,形成常态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挖掘案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实现“从模型到个案”的法律监督落地,进而实现涉军造假类案诉源治理。
领导指挥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构建起“中央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中央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深刻重塑,战略预警、远海防卫、远程打击、战略投送、信息支援等新型作战力量得到充实加强……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