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要尊重住房保障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意愿,由住房保障对象根据房源区位、品质、价格等,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配租。”柴强说,商品房“收储”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收购价格等,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商品房;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支持。特别是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一视同仁,不搞“强买强卖”。记者7月30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新版文件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