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自2016年起,大通县委党史研究室、巡察办和县文联、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县爱卫办等单位,先后借调9名中小学教师从事非教学工作,平均借调时长超过5年,最长借调时间超过8年。由于长期借调,被借调教师在原单位工作考核中连续多年只能被评定为“合格”,既影响个人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也影响日常教学工作。4月,江海区检察院以黄某权与黄某涉嫌虚假诉讼罪向江海区法院提起公诉,并根据黄某祥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事实,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追捕黄某祥到案。5月,江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权、黄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二人均供述系受黄某祥的指使作案,他们只是起到充当“演员”在民事诉讼中“出镜”的作用。目前,二人已自愿认罪认罚,深刻忏悔自己的过错,还通过家人“喊话”在逃的黄某祥归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