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蒲某某证言称,2013年蒲某某通过代某某介绍,借用了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渠县渠城长德商贸城截污干管工程,当时的“点子费”是28%。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是莫某某甲和罗某某,罗某某是当时省住建厅厅长何某某乙的小舅子,莫某某甲是给罗某某跑路的。项目大概是2014年6月竣工,项目结算金额最后是2000多万元,总拨付了1700多万。某甲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先扣除管理费,再把剩下的资金转给蒲某某,3次共转了1700多万。蒲某某将与代某某约定好的28%的“点子费”转到代某某指定的其弟弟戴泽军的账户上,一共转了3次“点子费”。第一次转了200万,第二次转了80多万元,第三次转了190多万元。三次共通过戴泽军的账户向代某某转了500多万元的“点子费”。充分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通过“展会+”“电商+”等方式,开展“惠购东盟好特产”促消费活动。举办“东盟好物”网购节及系列电商直播等500余场次的促消费活动,携手东盟、广西好物,联合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东盟产品专区秒杀活动。结合首届“丝路电商”主宾国越南和主宾省区新疆,搭建越南、新疆“丝路电商”主题馆,精选越南与新疆的特色产品,举办越南好物直播周、新疆好物直播周,消费者可通过直播投票选出最喜爱的产品,享受直播带货带来的购物乐趣,同时感受异域文化的独特魅力。持续推动2024中国—东盟丝路(跨境)电商开放合作主题推介活动走深走实,推动西部省区联合拓展东盟市场,联动国内外丝路节点城市,扩大与东盟的数字贸易数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