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对于许女士介入其婚姻的说法仅为其主观猜测,不能举证证明确实存在,而文章、视频在网络上的公开传播,导致许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应认定为侵害许女士的名誉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要求李女士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向许女士公开道歉,并向其赔偿精神抚慰金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公证费等损失8000余元。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家国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爱家爱国相统一,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