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残疾人群体兜底线、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国家多次发文规定,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有差异、机械执法等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于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并无不当但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通过会商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