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对于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生产、销售,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严禁违法推销、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老百姓发现了有组织犯罪线索怎么办?害怕举报被打击报复又该怎么办?各位听众朋友下午好,今天‘雨澜释法’邀请检察官为您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一旦发现线索您可以向12337平台反馈,也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电话举报,关于报复问题,大家也不用担心,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