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专家汪世荣向记者介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一直是陕甘宁边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接受边区政府的领导和边区参议会的监督,独立行使司法职权。先后推行了三级三审制度、上诉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狱政制度,并独创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受到了边区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准备和宝贵经验。近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法院山”。站在山下抬眼望去,“法院山”庄重、静穆。拾阶而上,由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题写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11个大字跃入眼帘,两边黑底白字魏碑镌刻的对联:“峥嵘岁月铸就共和国司法基础辉煌历史孕育新时代审判作风”,仿佛在向人们诉说着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