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煤矿与上海某公司的合同纠纷已历时6年,马厂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实地走访涉案建筑物,联系当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查询当年类似施工工程报价,又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困难。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山西某煤矿支付了上海某公司98万元施工费用。“做法官的要俯下身子,多走访、多调查、多了解、多倾听、多交心。”韩旭辉的话至今影响着马厂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夏、江某、翁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其中,小夏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夏等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龙子湖区法院判决小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