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姑议事堂”成了解决村民烦心事的“公堂”,也是江南区“逢四说事”基层治理的有效平台,形成了古村事务大家评、古村管理大家议、古村决策大家定的共治共享氛围,构建了乡村治理从“独奏”到“合奏”的工作新格局。“八姑议事堂”大门从来不上锁,年头年尾、不分昼夜,都可随时议事。村中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家长里短之事,都可以在“八姑议事堂”讲一讲、议一议、理一理。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夏、江某、翁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其中,小夏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夏等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龙子湖区法院判决小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