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合议依法,司法确认履行。在综合前期核查了解的事实、双方当事人陈述、法律专家法律意见和现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调解员进行合议,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最终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作出司法确认。在当事人、双方亲朋、“五老”乡贤的监督下,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