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12月11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某、王某某、胡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2月,市南区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对王某某、胡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威尼斯送彩金28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708水丹纪v
最大降水量102.3毫米!日照这里暴雨预警信号升级!
2024/08/01 推荐
6539梁志腾498
校企携手 共筑世界美好未来 ——北京化工大...
2024/07/31 推荐
502利雪静xh
陕西历史博物馆秦汉馆近日正式开馆——荟萃文物精品 展示秦汉文明
2024/07/30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