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相信品牌的力量注册入口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等法律效力,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被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等有权机关撤销或确认无效之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应当予以尊重或执行。这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全面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充分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正因为如此,不管是行政复议法还是行政诉讼法,都明文规定了复议或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但是,为避免不停止执行可能导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充分救济,给相对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应当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展开
湖北省博物馆编钟表演门票怎么买?
儒学与中国式现代化:上海孔子文化节第四届儒商论坛在沪举行
阿根廷宣布对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发出逮捕令
2024年“校长杯”全省高校教职工乒乓球比赛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