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培育,浇灌基层法治“和谐花”。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基层管理制度,提升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近年来,城北区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家,省级7家,国家级1家,“八五”普法期间,沈那小学创建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有力推动基层治理和法治宣传深入发展。凝聚辖区法治力量,为全区19所学校各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构建起对青少年全方位综合保护的大格局。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推进“法律明白人”和法律顾问结对子,实现普法依法治理水平“1+1>2”,结对193对。利用村(社区)法治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资源,结合中央1号文件宣讲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法治理论水平。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其中普通程序要求听取当事人意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组织听证等等,目的是使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了解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利用调解、和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本案正是利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制度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唐某的核心诉求是希望对患儿电子病历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此推动医疗纠纷民事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机构从实质性解决争议的角度出发,多次当面、电话听取申请人意见,及时组织听证,对“是否应当对患儿电子病历真实性进行鉴定”这一焦点问题组织质证和辩论,促使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在鉴定事项上达成一致,有力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