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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全国政协持续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夏、江某、翁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其中,小夏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夏等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龙子湖区法院判决小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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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情况发布会”,就强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恶意提出异议阻碍执行的情况进行介绍,对海淀法院惩治恶意异议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针对性提出综合应对举措。 三年多来,海淀法院共受理案外人异议案件1794件 “恶意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非法利益交换等手段,以提出执行异议为形式,掩盖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妨害正常执行秩序的非法目的,由案外人单独或是与被执行人串通实施的恶意行为。”会上,海淀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民鹏介绍。 随后,马民鹏通过介绍现行法律规定和目前司法实践中恶意案外人异议的表现方式,归纳以往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整治难题,对恶意案外人异议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系统介绍。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情况发布会”。 图源:海淀法院海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克力通报了海淀法院2021年至2024年9月期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情况和发展趋势。三年多来,海淀法院共受理案外人异议案件1794件,其中2024年已收案406件,数量呈略有波动但总体上升的趋势,但从审查结果看,异议得到支持的案件数量有所降低,2022年、2023年均未超过20%。 “无论是案外人异议还是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借名买房、借用账户、租赁权异议案件中支持案外人主张的比例极低,说明存在虚假或恶意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较大。”马克力提示。 防范和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案例一中,被执行人利用控股公司提出案外人租赁权异议,经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和多方取证后确定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存在恶意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处罚措施。 案例二中,某中介公司安排被执行人与两个案外人分别伪造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对拍卖房产提出异议,最终经执行法官交叉调查找到漏洞,认定三方恶意串通提出异议阻碍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案外人和中介公司一并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三中,执行法官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利用继续执行担保手段,破解处置困境,最终顺利执行房屋。 上述典型案例中,海淀法院运用不同惩戒和促进措施,有效防范和整治不同类型恶意提出案外人异议。从案件反馈效果看,恶意案外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受到了法律的惩戒,执行工作得以顺利推进,防范和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最后,海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金柯详细介绍了海淀法院防范和整治恶意案外人异议的举措。“在执行实施环节,我们将加强查控财产的现场调查,做实基础工作,不给案外人伪造居住、租赁占有等证据的机会;同时,畅通、优化申请执行人提供继续执行担保的流程。在执行异议审查环节,强化恶意异议识别机制,审慎审查案外人异议不符合常规的情况,并不断加强对于恶意案外人异议行为的追究力度。加强与立案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规范立案流程,严格核实异议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采取签署《诚信诉讼告知书》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恶意提出案外人异议的行为。”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