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五年来,十师公安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师市公安工作会议,定期向师市党委、兵团公安局党委和师市政法委汇报公安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理论学习教育机制,精心组织政治轮训,铸牢忠诚根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