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法院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切入点,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各地人民法庭探索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本期选取6个典型,介绍他们的做法,展现“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的生机和活力。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该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立即响应。人民调解员杨森立即召集快递小哥家属、奔驰车司机、保险公司“面对面”调解,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当事双方与保险公司三方最终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先行赔付快递小哥的医疗费,并按照约定时间及商定的赔付金额,支付后期的治疗费用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