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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当地通过实施“网格+法治”精细化管理,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进家庭、法进村户”等活动,推动民警、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各方法治力量进网格,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孙某结、刘某军提起公诉。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某结、刘某军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人销售金额分别达129万余元和67万余元,均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孙某结系主犯,刘某军系从犯,对刘某军可依法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乡镇领导、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们围坐在一起话家常、听建议,想方法、达共识,共建共治平安家园……门源县通过打造“庄员说事”平台,将村民家门口“议事会”变成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一把“金钥匙”,变被动受理诉求为主动上门听取群众诉求,让村民群众“唱主角”,汇集党员、干部、群众等多方力量齐参与,通过现场办理、限时办理、提级办理3种办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来,大爷,先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8月30日,门源回族自治县麻莲乡司法所所长带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两委”正在麻莲乡麻莲村的一处凉亭里为马大爷与邻居关于公共隔墙的纠纷进行调处,而这处凉亭被叫做“援法议事亭”,而类似于这样的调解阵地,为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议”开辟新途径,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新平台,为基层普法创造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