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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改革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必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正是前辈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青年科技工作者才有了严谨的治学态度。科研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扎实的探索,探大漠、上冰川、跨戈壁,黄建平一直冲在前面,带领学生们不断成长;搞观测、采数据、做项目,黄建平教导一届届学生,要始终不忘国家的需要。
(四)新修改《统计法》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新修改《统计法》立足于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增强抗干扰性作出重要修改,一方面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新增“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内容,同时明确违反者将由其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另一方面就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新增加一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红线。这些修改,为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供了法治遵循。
北斗探空站投入运行后,首次将地面气象观测转变为“地面+高空”的协同气象观测,有效弥补了羌塘高空气象数据资料的空白。这将进一步提高西藏高空探测站网密度和探测数据精度,增强对青藏高原雷暴大风、强降水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跟踪监测,对高原湖泊群的降水增强效应及高原低涡发生发展机理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更好开展防灾减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